河南省周口市委原常委、政法委書記朱家臣在任周口市政法委書記7年間,大發(fā)“發(fā)財”——他虛開發(fā)、購買假發(fā),并將其“派發(fā)”給基層單位和個人“報銷”,平均3天就“報銷”1次,累計“搜刮”400多萬元!報銷“有癮”的政法委書記有一套索賄方式,那就是逢年過節(jié),他都要通過手機短信的形式,給一些基層干部“賦詩”一首,目的就是“提醒”一下(據(jù)8月14日《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》)。
賦詩索賄,真是太有才了!中國是一個詩的國度,受幾千年來詩歌傳統(tǒng)的影響,不少官員大都會作幾句詩,盡管有的詩作屬于打油詩、順口溜。不過,古代的“詩圣”“詩仙”們絕不會想到賦詩還可以索賄,這真是一個“創(chuàng)舉”!可以說,賦詩索賄是很含蓄的。開門見山要錢要物,顯然太直接了,太直白了,而通過詩歌表達出來,則比較委婉、隱晦。當然如果太過含蓄、朦朧了,以致對方聽不出“弦外之音”,因不明其意而導致無動于衷,那就得有勞詩人再費腦細胞進行“二次創(chuàng)作”了,這就是為什么朱家臣有時要“再發(fā)一首詩”的原因。恰如周口市公安系統(tǒng)一名基層干部所說:“俺過去根本不認識他。有一年春節(jié),俺意外地收到了他發(fā)來的短信,大致意思是鼓勵鼓勵,末尾是提醒我還有機會能進步……你想,他那么大的領導能給俺發(fā)個短信,能不去見他嗎?結果到他辦公室剛說上幾句話,他就遞給我?guī)讖埌l(fā),大概有1萬多元。”
就索賄的外在形式而言,有單刀直入的,有明火執(zhí)仗的,也有“暗送秋波”的,應該說朱家臣使用的,是“暗送詩歌”的伎倆。這種辦法的特點在于把索賄的丑陋蘊含在文學創(chuàng)作中,達到寡廉鮮恥與格調高雅齊飛的境界。右手賦詩,左手將發(fā)變成“鈔”,看似“詩意的生活”,其實是財迷心竅,最終病入膏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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