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水、用水和廢水的水質檢驗和評價。水質檢驗的目的有:考察環(huán)境質量、研究水質是否合宜或合用、考察水的污染性或受污染的程度、檢查 水處理過程的效率等。水樣的檢驗項目(可稱水質參數(shù))隨檢驗目的和水樣的性質而定。所得數(shù)據(jù)應作綜合性評價以說明水質。
檢驗項目 tr水、用水和廢水的水質參數(shù)分別見 河流自凈、 用水水質和 廢水水質。某些檢驗項目的制定與單位,決定于檢驗方法。例如反映糞便對水的污染,檢驗項目{zh0}采用大腸桿菌。但是,由于大腸桿菌的檢驗費事費時,一般常用 大腸菌群為參數(shù),采用的是多管發(fā)酵法,其單位按統(tǒng)計原理估計xj個數(shù),所以采用每升(或100毫升)最可能個數(shù)。如果采用濾膜法檢驗,大腸菌群的定義和單位就要修改。類似這樣的檢驗項目還有 渾濁度、色度、臭、味、懸浮固體、可沉固體等。
檢驗方法與水質評價 一般水質參數(shù)的測定方法基本上屬于物理和化學檢驗,依據(jù)的原理和采用的儀器與操作來自一般的分析化學方法,近來趨向于采用快速、靈敏和準確的儀器分析方法,如溶解氧、 生化需氧量、總需氧量、 化學需氧量、總有機碳等參數(shù)都用專用的分析儀器測定。生物檢驗包括常用的xj檢驗和顯微鏡檢驗、檢驗水的毒性的魚類毒性檢驗、反映水的毒性及其對環(huán)境的影響的機體中殘留毒物檢驗和生態(tài)檢驗。就檢驗方法而論,后兩種檢驗已不屬于水質檢驗。xj檢驗主要是 xj總數(shù)和大腸菌群的定量測定。顯微鏡檢驗是指xj以外的微生物的定性和定量的檢驗。為了保證所得數(shù)據(jù)的準確和要求的精度,提高數(shù)據(jù)的可比性,有關部門常制定水質檢驗的標準方法。其中環(huán)境部門和衛(wèi)生部門制定的方法常廣泛適用。檢驗水質時應當采用標準方法,這是十分重要的。
用于檢驗的水樣,應能代表檢驗的對象。因此,水樣的采集、運送與存放也是重要的技術問題。水樣采集的地點與時間、采樣的容器與方法和水樣的運送與存放都要保證水樣的代表性。
在評價水樣水質前,應檢查采樣過程和審核結果的準確性??梢杂靡恍┓治龇椒▉頇z查,例如比電導測定、 離子交換。也可以根據(jù)參數(shù)間存在的關系來核查,例如陽離子的總量應相當于陰離子的總量,離子的總量應等于或接近溶解固體、pH值、堿度硬度之間和BOD與COD之間分別有一定關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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