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了解如何選購一款的eps電源,首先我們就要來了解這個設備的相關組成部分以及用途。簡單來說,eps電源主要由充電模塊、電池組以及器、輸入輸出單元等部分組成?,F(xiàn)在在各個高樓大廈照明系統(tǒng)、道路照明系統(tǒng)、隧道照明、企業(yè)消防電梯等領域,使用eps電源。簡單來說,eps電源的存在,就是為了幫助不同建筑以及相關場所電力以及消防方面的保障。由于各個領域的需求不同,進而也使得各大生產廠家,對于eps電源推出了不同的型號以及性能。
EPS電源檢測步驟:EPS電源檢測步驟,在操作時好由具備相關知識的人員操作,以免發(fā)生錯誤與故障:
1、首先,分別使EPS應急電源處于主電和備電工作狀態(tài),檢查其主電電壓、電池電壓、輸出電壓和輸出電流的顯示情況及指示燈顏色;
2、以自動、手動兩種方式使EPS應急電源轉入電池工作狀態(tài),檢查應急電源的主電和備電輸出情況;
3、啟動強制應急啟動按鈕,使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狀態(tài),并直至放電終止,檢查應急電源的過放電護情況和故障情況;
4、分別使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的任一供電支路開路和短路,再使另一支路的消防應急燈具分別處于主電狀態(tài)和應急狀態(tài),檢查消防應急燈具的工作情況;
5、分別使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的應急電源處于空載、滿載10%、滿載和超載20%狀態(tài),檢查應急電源的工作情況;
6、檢查電池(組)的額定電壓及分段保護情況,然后,在電池(組)充滿電的條件別測量每段電池(組)的電壓;
7、分別使EPS應急電源的充電器與電池間連接線開路、短路,檢查其故障情況;
8、分別使EPS應急電源的輸出主線路和支路連接線開路、短路,檢查其故障情況;
9、分別使EPS應急電源的應急控制回路開路、短路,檢查其故障情況。
EPS電源在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EPS不間斷電源在實際使用中會遇到很多的問題,因此我們在使用的時候一定要多加注意,如果不注意可能會大大縮短EPS的使用壽命,下面就給大家詳細說一下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:
1、EPS不間斷電源在功率選配上要有適當?shù)挠嗔?充分考慮功率因素,所有用電設備的功率之和不得超過EPS電源功率的80%。如為800W的負載選配EPS電源,其功率應選購1000W以上的;
2、EPS不間斷電源應避免頻繁地開機、關機,長時間地處于開機狀態(tài)。負載開機時應逐一進行,不要同時開機;
3、新購的EPS不間斷電源在使用前要對電池進行補充電,因為EPS在銷售過程中電池在不斷地自放電,其容量有很大一部分被消耗了,如果不及時進行補充電,不僅會影響正常的使用,還會縮短電池的使用壽命。電池補充電的方法是:將電池串聯(lián)起來,根據(jù)電池使用說明書提供的具體方法進行充電。一般是采用恒壓充電,每只電池控制電壓為2.30~2.35V,限制初始電流不得超過0.25C5A可以用電池的額定容量來計算具體的數(shù)值),以免燒壞電池,充電電流連續(xù)3小時不變即為充足,可以投入使用,充電持續(xù)時間應在12~;
4、如果市電一直處于正常的供電之中,EPS不間斷電源就沒有工作的機會,其電池就有可能長時間浮充而損壞,有的“養(yǎng)兵千年”,一旦到“用兵一時”的時候卻無法使用,甚至造成很大的損失或極壞的影響,所以,長時間不用的EPS不間斷電源要定時進行人為的強制工作,這樣不但可以活化電池,還可以檢驗EPS不間斷電源是否處于正常狀態(tài),并可以使操作人員熟悉EPS電源供電系統(tǒng)的使用;
5、EPS不間斷電源在使用后要立即進行恢復充電,即使電池恢復到正常狀態(tài)。充電方法是:恒定電壓為2.35~2.40V,限制初始電流不得超過0.25C5A,在25℃的環(huán)境下,全放電態(tài)的電池充足需要18~。如果未將電能放完,可根據(jù)電流的持續(xù)不變?yōu)榻K止標志;
6、如果EPS電源的電池為非免維護式電池,還要經常檢查溶液的比重及電液量,及時補加電解液或蒸餾水;
7、EPS電源在使用中,每月要檢查一次浮充電壓,單只電池的浮充電壓低于2.20V時,則應對整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。方法是:在25±5℃的環(huán)境下,限制初始電流不得超過0.25C5A,恒定電壓為2.35~2.40V,充點24~48小時;
8、如果用戶自行配置長延時電池組時,外配的充電器應同時具有恒壓和恒流功能,不應選用只有恒壓功能的充電器,以免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;
9、外接電池組至EPS的距離應盡量短,導線的面積應盡量大,以導電量,減小線路上的電能損耗,特別是在大電流工作時,電路上的損耗是不可忽視的;
10、要經常用柔軟的抹布擦拭電池,以保持電池表面清潔衛(wèi)生,防治灰塵通過電池的縫隙進入電池的電解液中污染電液,使電池的性能惡化。
EPS電源性能新標準:
1、應急照明集中EPS電源應設主電、充電、故障和應急狀況指示燈,主電狀況用綠色,故障狀況用,充電狀況和應急狀況用赤色;
2、應急照明集中EPS電源應設模仿主電源供電故障的自復式實驗按鈕(或幵關),不該設影響應急功用的開關;
3、應急照明集中EPS電源應顯示主電電壓、電池電壓、輸出電壓和輸出電流;
4、應急照明集中EPS電源主電和備電不該同時輸出,并能以手動、自動兩種方法轉入應急狀況,且應設只要人員可操作的強制應急發(fā)動按鈕,該按鈕發(fā)動后,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不該受過放電維護的影響;
5、應急照明集中EPS電源每個輸出支路均應自維護,且任一支路故障不該影響其他支路的正常作業(yè);
6、應急照明集中EPS電源應能在空載、滿載10%和超載20%條件下正常作業(yè),輸出特性應契合制造商的規(guī)則;
7、當串接電池組額外電壓大于等于12V時,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對電池組分段維護,每段電池(組)額外電壓不該大于12V,且在電池(組)充滿電時,每段電池(組)電壓均不該小于額外電壓。當任一段電池電壓小于額外電壓時,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宣布故障聲、光信號并指示相應的部位;
8、應急照明集中EPS電源在下述情況下應宣布故障聲、光信號,并指示故障的類型;故障聲信號應能手動,當有新的故障信號時,故障聲信號應再發(fā)動;故障光信號在故障掃除前應保持;
故障條件如下所述:
a)充電器與電池之間連接線開路;
b)應急輸出回路開路;
c)在應急狀況下,電池電壓低于過放維護電壓值。